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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诚信教育

作者:时间:2020-06-22点击数:

诚信道德是大学生进入社会的“通行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信用也日益渗透到大学生的日常生活中,大学生从享受国家助学贷款到毕业以后的求职、创业,无不与信用密切相关。作为社会的一个重要群体,大学生的信用状况不仅关系到其自身形象和利益,更直接关系到全民的信用水准和文明素质。

 

 

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作为助力广大学子圆梦高校的扶助体系,在“读不起大学”问题仍然存在的时代条件下,为高校学子,在本专科生教育阶段提供多种方式的扶助,成为他们踏入大学校园的重要方式。近几年国家对高校大学生的资助力度进一步加大,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各类奖助学金等种类繁多,数额巨大,但随着资助政策的增加,一些不诚实的现象出现

 

一、虚假申报

很多学生为了获得资助,在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表中填写虚假信息,夸大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这就造成了一些家庭经济并不困难的学生被认定为"困难生”,从而获取不该属于自己的资助金。这种学生将虚假证明材料作为认定的“资本”,将不诚信行为作为获取利益的一种手段,诚信意识有待加强。

二、拖欠还款

有的高校学生虚假提供家庭经济困难信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的贷款学生逾期不还,导致国家助学贷款未能落到实处或贷款违约率居高不下。

三、助学贷款违约后果:

1)失约惩戒:未按贷款合同约定按时归还贷款本金的,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

(2) 失信惩戒: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开发银行将对多次逾期、恶意拖欠贷款的借款学生采取以下措施:

①将违约学生信息及共同借款人信息载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一旦不良信用记录被载入个人征信系统,将直接限制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个人信用卡、购房、购车贷款等几乎所有与金融机构有关的金融产品的申请与使用;

②将违约学生信息载入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并向违约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就业单位通报违约情况。这将对违约学生的就业,参加各种社会招聘考试等活动产生较大影响;

③违约情节严重的贷款人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作为新时代的新青年,我们要从自身做起。树立诚实守信观念,自觉遵行唯信唯实的行为规范,深入落实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投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自觉抵制各种失信行为。弘扬诚实守信精神,用点滴行为捍卫守信信仰,用高昂的热情传播诚信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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