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表说明: 1.表中所列项目,均以当月实际发放或扣缴金额为准,如当月没有发放或扣缴,则以“0”计算; 2.党费计算基数=工资情况各项目总和-扣除部分各项目总和; 3.“党费交纳比例”以百分制录入; 4.“本月交纳党费”按照四舍五入,计算至“角”; 5.“其他应算项目合计”和“其他应扣除项目合计”,为不可预计项目,请对照党费基数计算公式各项,凡能对应为相关项目的,均计入此项; 6.学生党员仅在“本月交纳党费”一栏填写当月实交金额即可。 7.此表一式一份,党总支盖章、组织部盖章备案后,将原件交至财务处,党总支、组织部各留一份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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