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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职业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行为规范

作者:时间:2020-02-09点击数:

 

天津职业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行为规范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以下简称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按照市教育两委和我校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控制疫情蔓延,保障学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天津职业大学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津职大党[2020]3号)和《中共天津职业大学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 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有效发挥政治保证作用的通知》(津职大党[2020]4号)文件精神,结合《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学生工作预案》的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一、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我校全体学生

二、行为规范

1.坚定必胜信心,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和部署,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自觉做群防群治的落实者监督员宣传员,团结一致、齐心协力,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2.服从防控大局,积极配合学校各项工作。主动配合学校和所在地相关部门做好信息采集、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按要求准确报告个人信息及健康状况,自己或家人出现疑似症状,要主动报告并及时就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主动认真学习,营造良好防疫舆论氛围。通过官媒主渠道了解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途径、感染症状、防护方法等基本知识,及时了解国家有关最新要求和解读,积极向家人普及疫情防控常识。要自觉抵制、反驳网络和社会上不科学、不文明的言论,不传播来源不明的疫情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4.遵守校规校纪,自觉服从学校相关规定。按照学校和所在地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做到疫情防控期间未接到学校通知,坚决不擅自返津、返校,按照所在地要求妥善采取防护措施。要尽最大可能居家不外出、不参加聚会或其他集聚性活动,养成健康卫生、自我防护的良好习惯。

5.加强自我防护,积极做好隔离防控工作。经过向论文指导教师和辅导员报备同意后,因实习或随家人已返津的同学,要按照国家疫情防控要求,自行居家隔离14天,严禁外出,坚持每天测体温,并及时向学院报告相关情况。

6.养成良好习惯,按时完成学习任务。做好学习规划,充分利用假期时间,坚持学习、坚持读书、坚持适当运动,合理搭配营养,保持身心健康。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做到停课不停学224日准时开始线上学习,并根据所在学院相关要求,认真完成学习任务。

7.严格自律律人,配合学校做好监督工作。如发现有同学私自返津、返校或发现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应及时向所在学院或学校学生管理部门报告。

8.保持联络畅通,确保上报信息准确及时。务必保持个人联系信息准确,如更换手机号或有多个手机号,及时告知辅导员。非常时期务必要保持信息畅通,及时留意学校的通知和相关安排,并主动、及时、准确报送相关信息。

9.稳定自我心态,做好自我心理关怀。在这个特殊时期,积极与老师和同学进行沟通交流,把复杂的情绪倾诉出来,缓解精神压力。保持积极、健康的心态,增强肌体免疫力,抵御病毒和细菌的侵袭。

三、相关说明

1.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对违反相关要求和上述规范的学生,将依据《天津职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津职大[2017]83号)等文件给予相应处理;对故意隐瞒和欺骗行为,将从重处理;涉嫌违法行为者,由有关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依法处理。

2.本规范将根据全国和我市疫情防控情况及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有关工作部署及时调整,并发布。

3.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工部负责解释。

天津职业大学办公室

2020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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